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改革,拟订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及办学标准;承担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、普通高中教育、特殊教育宏观管理工作;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改革;指导中小学德育、校外教育有关工作;承担学前教育及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管理、学生学籍管理工作;指导学前教育及中小学教学研究、教学仪器装备;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规划、规范推广和普及应用等工作,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工作;承担面向中小学生(含幼儿园儿童)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,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,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。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校外教育培训(含线下线上)机构设置、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间、人员资质、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,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,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。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。
处长:黄 瑛 2896289